2009年3月24日 星期二
修道人的責任
馬太二十五章
按才幹受責任
十四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十五節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阿、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阿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阿、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這段經節很清楚說明了渡人求道的理念,因上帝把上天的基業按你(妳)的才能,分配給你。而當結算日到了,便按各人的能力清算有能力好的,都憑 自己渡人回來,有能力差的……上帝說:最起碼要生利息,也就是最起碼要渡 個人、提攜一個幫你(妳)渡人,他賺大、你賺小分紅利若能如此,將來天國 裡的福分,就有你(妳)的了。我們最忌諱的是別人在渡人求道時,有人在旁阻檔或譏誚,這樣阻擋人求道的人,禍是何其大呀!
請看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像這樣的行為(如下13節),我們當謹記在心,犯此過錯相當要不得。另外詳細一點就是:當充實自己,不可當瞎眼領路的,豈不知瞎眼領瞎眼的;會跌倒、會掉入深淵呢!
十三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